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5-27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始做2014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的准备工作。为确保及时、高效、顺利地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均须6月份办理户口迁出(除①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②考取专升本的学生);
2.毕业生的户口只能迁往就业报到地和生源地;
3.为了在户口迁移期间不造成混乱,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的集体户口卡不再外借,目前已借出户口卡的应届毕业生须于6月1日前归还;
保卫处咨询电话:28867334
特此通知!
上一条: 关于2009级暂缓到期学生户口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应届毕业生和暂缓就业到期学生户口借用的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