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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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27

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做好2025年实训室建设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体要求

一)积极做好统筹谋划。各二级学院要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做好采购项目的统筹谋划,做到“按需采购、按时采购、按规采购”。第一时间完善采购相关文件编制,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二)着力提升采购需求质量。采购需求应当突出经济性、实用性,以满足采购人基本使用要求或达到基本功能为目的,需求适度超前,以延长使用周期,减少重复购置,坚决杜绝奢侈采购、天价采购。各项目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须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情况,形成市场需求调查材料。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各采购申报部门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施细则(试行)》、《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采购需求负面清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

三)切实做到全流程管理。要树立全流程管理理念,做到“早调研、早论证、早提交、早启动”,未雨绸缪,把握时限,留够余量。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流标、复议、质疑投诉处理、调查取证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周期延长。

四)严肃采购工作纪律采购工作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各二级学院要自觉维护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规拆分项目,不得串通潜在供应商,向其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超预算、超标准、重复采购。工作人员对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二、进度安排

根据2025年实训室立项实际情况,结合采购、供货、施工、验收、付款等流程,年度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工作参考如下时间节点:

时间

主要工作

37日前

提交各项目材料:1.采购需求书;2.采购需求调查书;3.采购实施计划书;4.实训室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5.必要的佐证材料

3月14日前

实训中心联合资产管理与采购中心反馈项目材料完整性意见

4月30日前

1.完成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需求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发起采购;2.各项目材料完成修改,分批次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发起采购

6月30日前

各项目招标公告完成发布

7月30日前

各项目开标,启动建设

10月31日前

各项目完成建设

11月31日前

各项目完成验收、尾款支付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通过 OA“文稿报审/签章/发文(本部门)”流程将相关材料加盖学院电子签章后报送至实训中心刘宏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