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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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末实训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2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向二级学院(部门)提出如下的检查要求及作好备查的工作。
   1.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查实验室安全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演练等是否落实到位,严查实验教学和科研实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类等危险化学品是否进行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严查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械安全、高温高压等类别的危险源及风险点的排查是否有遗漏,严查在前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是否还有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严查实验项目是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文件精神,收集相关文件制度供进行学习。
   2. 在本学期放假前,请各二级学院负责实验室安全的领导组织本学院进行检查实验室实训教学相关的仪器设备、空调、多媒体等实训室内设备的运行、用电情况自检查及消防设施检查工作,确保放假期间安全,放假期间进入实验室要审批及作好相关记录。
   3.实训中心定于2025年1月7日进行实训室安全全面检查。